市发改委公布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条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近日威海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公布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条工作措施的通知》,从建立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优化提升投资环境、全面推进信用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四个方面入手,明确了市发改委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20条具体措施。

建立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包括确定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开展营商环境评价3项措施。市发改委将参照世界银行评价体系和我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从“企业开办”“获得信贷”“不动产登记”“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办理纳税”等6个方面设计20个左右指标,每年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电话调查、现场问卷调查、抽取案例等形式,开展我市营商环境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发布。

优化提升投资环境包括进一步方便企业投资、进一步下放审批权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三个清单”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精简投资项目报批手续、压缩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推行“一网办理”加速项目报建审批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10项措施。市发改委将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环节鼓励企业合并编制项目申请报告、节能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在项目申请报告中包含有关规定要求的内容即可,进一步缩短报告编制时间及评审时间;同时加大省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市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力度,实现两个平台的信息互通,市县两级发改部门均通过市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核准(审批)项目网上联审联办、全程网办服务。

全面推进信用建设包括推进全市信用监管“一张网”、推进政务领域信用应用、加快构建部门联合奖惩大格局、积极开展个人信用积分评价、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等5项措施。市发改委将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归集公共信用信息,完善企业和自然人信用评价体系,建立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公示、共享和应用;推动政务领域信用应用,将信用承诺和信用核查、信用报告嵌入行政管理服务流程,对无失信记录的主体,实行非关键性材料“容缺受理”,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的主体,实行“现场领证,事后检查”的便捷化服务;出台《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完善政务领域失信记录,组织开展政府与企业所作承诺未兑现专项治理工作,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包括推进投资项目精准监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项措施。市发改委将按照“整合构建大系统、创新利用大数据,统筹共享大平台”的思路,建立我市投资管理核心数据库,打造全市统一的投资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形成科学统筹、纵向联动、集约共享的项目管理体系。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