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年内第4次为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近日,我市再次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全市2019年8月份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据统计,我市2019年8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8%,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但畜肉类、禽肉类、干鲜瓜果类、奶类价格上涨较快,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

按照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规定,价格临时补贴“按月计算、按月发放”,此次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是: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发放25 元,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每人发放17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发放55元。

据初步统计,此次全市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80余万元,6.5万余低收入群众将因此受益。这是继2019年4月、6月、7月之后,我市年内第4次为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以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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