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2019年10月21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191021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50元和145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品   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元/吨

元/升

合同约定

配送的

合同未约定

配送的

VIA)

汽     油

89号

8215

6.13

7915

7874

92号

8708

6.60

8407.9

8364

95号

9201

7.08

8901

8855

VI

柴     油

0号

7235

6.24

6935

6899

+5号

7090

6.11

6790

6755

+10号

6946

5.99

6646

6611

-10号

7669

6.73

7369

7331

-20号

8031

7.04

7731

7691

-35号

8320

7.30

8020

7979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国标VI准品)价格分别为每吨7475元和649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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