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年内第3次启动联动机制为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我市2019年7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102.3,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但畜肉类、菜类、禽肉类、蛋类、干鲜瓜果类价格较快上涨,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

为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近日,我市再次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全市2019年7月份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这也是今年以来我市第3次启动联动机制。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为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按照“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原则,此次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是: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发放21 元,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每人发放14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发放47元。据初步统计,此次全市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55万余元, 6.6万余名低收入群众将因此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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