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导游人员资格现场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发改成本〔2020〕1008号

  省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鲁文旅函〔2020〕16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导游人员资格现场考试收费标准核定为每人次100元。

  二、该项收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使用山东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电子),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0年8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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