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草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有关规定,我委在前期调研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拟制定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所提意见请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2年 1月13日前反馈至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山街70号威海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邮编:264200);

  联系电话:5231419。

  联系邮箱:sfgl@wh.shandong.cn

  附件:1.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草稿)

  2. 起草说明

  3. 制定依据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 12月13日

 

附件1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

(草稿)

 

市教育局:

    《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商请制定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函》(威教函字〔2021〕5号)收悉。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规定,结合该校办学条件和生均培养成本等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学费、住宿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普通高中班学费为每生每学期15000元,国际班学费为每生每学期250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学期2500元。以上为最高收费标准。

  二、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费,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三、学校要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事项按《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威海市实验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起草说明

 

  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有关规定,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的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教育部门提出制定价格建议,报发改部门批准。2021年,市教育局向我委申请核定该校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学生家长承受能力、教学成本等实际情况,经研究,拟确定普通高中班学费最高为15000元/生·学期,国际班25000元/生·学期,住宿费标准最高为2500元/生·学期。同时,要求学校要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3

政策依据

 

1、《山东省定价目录》

2、《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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