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市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2021年第1号)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威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拟于2021年5月中旬组织召开市区(含环翠区、国家级开发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名额

(一)听证会参加人23名。其中,消费者11名,经营者2名;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工作人员6名。

(二)旁听人员:5名

(三)新闻媒体:3家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等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其中,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9名消费者参加人,通过委托消费者组织等群众组织推荐产生2名消费者参加人。

自愿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随机选取确定参加人;自愿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时,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消费者直接确定为听证会参加人,剩余的名额委托消费者组织等群众组织推荐产生。

(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从相关高校、市委党校或专业协会聘请。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员,将从相关单位或组织直接聘请。

(四)旁听人员、新闻媒体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环翠区、国家级开发区范围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能力;

4、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5、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6、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7、定价机关、听证组织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听证会参加人。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办法

即日起消费者、旁听人员、新闻媒体可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报名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信件等方式,报名表请到威海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下载或到市发展改革委直接领取。报名时应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5231419  

联 系 人:张艳

报名邮箱:JGGL@wh.shandong.cn

报名地点: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7室

通信地址: 威海市环翠区高山街70号,威海市发展改革委   价格管理科

邮    编:264200

特此公告。



附件:威海市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报名表.docx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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