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2023年1月3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3年1月3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50元和240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品   种

最高零售价格

(元/升)

最高批发价格(元/吨)

合同约定

配送的

合同未约定

配送的

VI(A)

汽     油

89号

7.19

9370

9322

92号

7.75

9950

9899

95号

8.31

10530

10476

VI

柴     油

0号

7.36

8335

8292

+5号

7.21

8162

8120

-10号

7.78

8853

8807

-20号

8.12

9285

9237

-35号

8.42

9630

9581

-50号

8.64

9889

9838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国标VI准品)价格分别为每吨8930元和789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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