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2023年6月13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3年6月13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55元和50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品   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元/升)

(元/升)

合同约定

配送的

合同未约定

配送的

VI(B)

汽      油

89号

6.92

8995

8949

92号

7.45

9552.7

9503

95号

7.99

10110

10058

VI

柴      油

0号

7.05

7975

7934

+5号

6.91

7810

7769

-10号

7.46

8472

8428

-20号

7.78

8885

8839

-35号

8.06

9216

9169

-50号

8.28

9465

9416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国标VI准品)价格分别为每吨8555元和753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B)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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