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一五”利用外资专项规划

“十一五”时期,将是我省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的重要历史时期。随着入世承诺的逐步兑现,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环境将出现显著性变化,我省必须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为此,要认真总结“十五”期间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准确把握国内外新形势,制定新时期利用外资发展规划,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十五”期间我省利用外资简要回顾
“十五”时期是山东省利用外资发展最快的时期。省委、省政府把发展外经外贸作为全省经济工作的“第一亮点”,把利用外资作为发展外经外贸的重中之重,狠抓招商引资,先后提出了“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打造制造业强省”,“积极构建与日韩产业协作区”以及“突出重点全方位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的工作思路,极大地促进了全省思想的大解放和开放意识的大提高,调动了全省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高水平利用外资的积极性。全省上下紧紧抓住全球产业调整的历史性机遇,解放思想,奋力开拓,主动迎接入世挑战,克服“非典”疫情,成功跨越了1996-2000年利用外资合同金额徘徊不前、实际使用金额增长速度放缓的调整发展期。2001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首次突破40亿美元大关;2002年65.21亿美元、2003年112.6亿美元、2004年106.7亿美元,实现稳步增长;2005年全省完成实际利用外资118亿美元,在全国位次由2000年的第5位提高到第3位,使我省利用外资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利用外资的数量和质量提升,对国民经济促进作用明显。外资作为推动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促进我省的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业结构升级和建立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都发挥了巨大作用。 “十五”期间全省累计实际使用外资445亿美元,为“九五”时期的2.4倍,占改革开放以来总额的62.4%以上。我省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2000年的12.1%提高到2005年的16.7%。涉外税收占工商税收的比重由2000年12%提高到2005年的16%,外资企业就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已达到10%以上,有力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在技术、管理以及经营理念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促进了我省纺织服装、电子信息、食品加工、化工、机械、建材、造纸、医药等一批初具国际竞争力产业的形成。
——利用外资以制造业为主,外资大项目明显增多。“十五”期间,我省成功抓住制造业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致力于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打造制造业强省的推动,制造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大幅增长,所占比重逐年增加,由2000年的68%提高到2005年的83%。省里把吸收外商投资大项目作为利用外资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外资大项目明显增多,一批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的外商投资项目相继落户我省。“十五”期间全省累计新批和增资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为2600多个,合同外资金额占全省吸收直接投资合同额的一半以上,单个项目平均外资金额由“九五”末的205万美元上升到2005年的429万美元。制造业领域利用外资的增长及大项目的增加,带动了配套企业的随之跟进,极大地提高了我省部分产业的集聚效应,这为我们打造现代化的半岛制造业基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吸收欧、美资金增加,外资来源日趋多元化。“十五”期间,我省在不断加强吸收日本、韩国、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投资的同时,注重了吸收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投资,外资来源国别(地区)日趋多元化。特别是近两年,来自欧、美的资金明显增加。2005年其资金实际利用额占全省利用外资总额的12%。世界500强企业落户我省数目大幅增加,截至2005年末已达120家左右。外资来源的日趋多元化和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企业来鲁投资的逐渐增加,更有利于我们引进世界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企业管理经验,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省利用外资的质量。
——沿海城市吸收外资占主导地位,开发区成为利用外资的重要载体。东部沿海开放城市既是我省经济发达地区,也是我省吸收外资的主要地区,处于胶东半岛主体城市的青岛、烟台、威海三市吸收外资一直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十五”期间,三市吸收外商直接投资(FDI)占全省的80%。半岛地区利用外资主导作用的进一步增强,为我省建设“半岛制造业基地”、“半岛城市群”提供了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保障。开发区引进外资作用显著。省级以上开发区在全省2.8‰的土地上,实现了全省18%的工业增加值、10%的税收、17%的地方财政收入。开发区在推进经济国际化进程中的功能和作用日益突出,成为外商投资的功能区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发展的示范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明显提高;一批化工、电子、机械、装备制造业特色基地的建设,为大规模承接产业转移创造了条件。
——借用国外贷款保持稳定规模,外债管理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我省利用国外贷款保持了稳定规模,实际使用国外贷款金额35.3亿美元,其中国际金融组织贷款1.95亿美元、外国政府贷款4.1亿美元、国际商业贷款29.2亿美元。贷款涉及城建、环保、农业、教育、卫生等领域,填补了一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社会事业发展资金的缺口。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均衡和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引进了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培养了一批熟悉国际规则的项目管理人才;另一方面,对基础设施的投融资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同时不断加强外债风险管理,优化外债结构,探索采用“借低还高”、“借新还旧”等方式降低企业负债水平和政府债务负担,成效明显。
“十五”期间,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中仍有不少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深层次的结构矛盾依然突出。一是外商投资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制造业主要集中在一般加工业,而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以及重化工业的外商投资较少。服务业利用外资严重不足,2005年服务业利用外资占我省全部外资的10%,其中现代服务业占全部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尚不足5%,与同期的上海、广东服务业占全部外资53%、24%的水平有较大差距;服务业领域利用外资的内部结构也不尽合理,比重更低。二是外资利用的技术创新效应有待进一步提高。我省外商投资多为传统制造能力的转移,即便在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也多为技术含量较低、附加值较少的加工组装环节。外资企业经营大多呈“体外循环”现象,外商独资化趋势显现,技术外溢效应不明显,不利于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同时外商在我省设立研发中心个数少于50家,更是远远少于上海(190家)、广东(150家)。三是外资的空间布局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各地缺乏与自身产业发展及特色资源开发的联动,存在一定程度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不合理竞争。各地利用外资不够平衡,外资主要集中在我省东部沿海地区,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的作用仍不够突出。四是吸引欧、美企业投资不足。“十五”时期,我省吸收来自欧、美的资金尚不足全部外资利用额的15%,远低于上海40%的水平。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企业来鲁投资不足,将直接影响我省利用外资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五是外商投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一些地方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相对滞后,能源、交通领域的“瓶颈”制约因素较大。口岸的“大通关”建设有待加强。在外商投资引导、产业政策执行、政府行为规范和服务效率提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都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管理。
二、“十一五”期间我省利用外资面临的国内外环境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加速崛起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省利用外资的总体环境仍然看好。无论是国际环境还是国内环境,对我省利用外资都孕育着新的机遇。
从国际环境看,一是世界经济有望继续保持温和增长,和平、发展、合作是国际形势的主流,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趋势不断增强,这将为拓展我省扩大利用外资空间。二是全球跨国直接投资趋于回升,广大发展中国家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外商直接投资流入量的增长,将为我们稳定利用外资规模,调整利用外资的结构,使之更好地为全省发展战略服务提供宽松的外部环境。三是生产要素和产业在全球范围内重组转移,特别是在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呈加快之势。更多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制造及研发环节将从发达国家向我国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转移;跨国直接投资将由制造业为主转向制造业与服务业并重;我省承接日、韩及台湾地区产业转移的趋势更加明显。这些因素对我省来说都是十分难得的机遇。
从国内环境看,一是面对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趋势和我们新阶段的发展任务,中央提出“坚定不移地扩大对外开放”,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二是我国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产业基础不断增强,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国内市场进一步扩大,经济体系更具活力和更加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利用外资的软环境继续优化,为我们进一步利用外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三是国家已把利用国外产业转移机遇建设现代化制造业基地作为一项重要战略选择。四是环渤海地区经济一体化的推进和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将为我们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和领域。从省内情况看,全省上下思想观念明显转变,开放氛围更加浓厚;资源优势明显,制造业基础较好;投资成本相对较低,企业效益较好。这些对我省都是极为有利的。
但是,在充分认识有利条件的同时,对我省利用外资面临的挑战也应有一个清醒的估计:一是我省吸收外资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形势不容乐观。泛珠江三角洲地区吸引外资的合力不断增强,并已初显其强劲势头;长江三角洲地区正打破地域界限,构建长三角城市群和沿江开放开发带,为扩大招商利用外资提供有效载体;东北三省抓住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机遇,享受国家特殊政策,对外资有很大吸引力;京津地区充分利用资金、技术、人才、科技等优势,吸引外资大举进入,已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地区,势必给我省吸收外资带来更大压力。二是资源和要素约束不断加大,环境和生态保护面临较大挑战,转变利用外资的增长方式的任务迫切而艰巨。传统的粗放的引资模式已不可持续,出口导向型外资和初级加工贸易急待升级和调整。加快利用外资的结构调整,综合考虑外资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着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全省创新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将是我省“十一五”时期需认真解决的重大问题。三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十一五”期间适用于内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法》将予修订并颁布,以及国家金融领域的改革也会对我省利用外资产生重大影响。四是外商投资独资化、大型化趋势增强,并购业务频繁,增加外资在部分重要行业形成垄断的风险,加大了对外资监管的难度。
三、“十一五”利用外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突出重点全方位高水平地扩大对外开放,围绕山东现代化制造业基地建设,大力实施“巩固日韩、拓展欧美、强化港澳台”的引资战略。以服务于产业提升为主线,以引进龙头项目为重点,以开发区建设为载体,合理高效地利用外资。在不断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的同时,全面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推动利用外资由注重引资规模向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转变,由单纯引进项目向培植产业集群转变,由制造业为主向制造业与服务业并重转变,由沿海地区为主向东中西地区协调发展转变,全面提升我省的经济国际化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二)任务目标
着力推动外商投资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力加强现代装备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事业等领域的利用外资;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骨干企业赴境外上市融资;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增强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增强外商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全面提升和改善东部地区利用外资产业层次和结构,高水平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提高鲁北、鲁南地区利用外资的规模;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支持各类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
到2010年,我省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要继续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十一五”期间,全省利用外资总规模力争保持在800亿美元左右,年均增长10%,服务业利用外资力争年均增长15%;境外投资中方协议金额10亿美元,年均增长18%;境外上市公司力争超过15家;到2010年,力争有200家以上的世界500强企业在我省投资。
四、“十一五”我省利用外资的规划重点
(一)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着力建设制造业强省
充分利用国外产业转移机遇是我省建设现代化半岛制造业基地的一项重要战略选择。要依托我省的地缘优势和较好的产业基础,引导制造业外商投资结构升级,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在继续大规模承接日、韩产业转移的基础上,进一步承接欧美先进制造业的转移,为早日建成日韩产业转移的基地并成为世界级的制造业中心奠定基础。注重技术含量,注重集聚效应,积极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和重点培植的产业集群,更多地引进高端产业、终端产品、环保型项目,争取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
积极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市场容量大、产业链条长、带动作用明显的电子信息、现代生物技术与医药制造、新能源与新材料等高技术领域,鼓励跨国公司与我省高技术企业在科研和技术开发方面的合作,鼓励设立高水平的外商投资技术研发中心。积极推进重大高技术领域的中外合资合作,鼓励外资企业向我省转移先进技术。
鼓励外资投向现代装备制造业。利用外资优化我省装备制造产业产品结构,加快推进关键技术创新和系统集成。鼓励省内企业与国外知名企业合资合作,重点突破数控机床及数控系统、发电和输变电设备、精密仪器仪表、环保设备、新型农业机械等20类重大装备,提高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配套、加工制造和系统集成的整体水平。通过合资合作组建大型汽车生产企业,着力建设重型车、轿车等整车生产中心和与之相配套的较高技术含量的零部件生产中心;依托青岛、烟台、威海造修船中心,着力发展现代化总装造船,提高产业集中度。
鼓励外商投资发展现代农业。一是加快与国际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合作步伐,培育壮大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技术和工艺,提高农产品深加工水平和效益。二是鼓励外商与中方合资建设经营农村综合水利枢纽等基础设施。三是引导外资参与农村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科技普及网络、动植物疾病防治体系建设等,不断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积极引导外资培育和壮大产业集群。立足区域优势和发展潜力,按照资源共享、龙头带动、企业集群协作的要求,引导好外资投向,加快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规模强大、竞争力强的重点产业聚集区。充分发挥电子信息及家电名牌企业的积聚效应,促进信息产业并带动制造业的升级换代;发挥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石油化工、海洋化工和煤化工;围绕航空航天、机械、冶金、造纸等应用领域,加快新材料、钢铁、林浆纸一体化等一批基地建设。
(二)拓宽服务业利用外资领域,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
把握新一轮服务业国际转移的新趋势,进一步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和宏观指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提升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水平。着重引进国外服务业先进的管理理念、经营方式和高级人才,促进全省服务业水平的提升和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增强。有效地引导外资,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壮大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一是严格按照入世承诺,审慎有序地推进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的对外开放,加强金融机构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业务协作和股权协作,增强服务功能。二是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积极吸引外资建设大型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通过合资合作,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物流企业集团。三是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与优秀人才,规范并提高律师、咨询、评估、会计、证券等各类中介服务业。
新兴服务业。一是采用多种方式和渠道,鼓励外商投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参与旅游资源整体开发,提升旅游产品的竞争力和档次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推动外资进入文化传媒业,形成一大批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三是鼓励外商举办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及其它教育培训机构。鼓励相关医院与国外优质医疗机构合作,吸引外资建立中外合营医院和诊所,进一步扩大医疗行业利用外资的规模。四是鼓励外资投资城市经济适用房,特别是中西部城市的经济适用房;鼓励其参与大中城市危旧房改造。同时关注短期国际资本流入我省房地产业的情况,防止对我省经济、金融体系造成大的冲击。五是以建设“网上山东”为目标,鼓励通过增资、注资等方式吸引外资,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网络建设。
传统服务业。一是支持大型商业企业通过引入外资优化结构,提高管理水平。以引进现代商业经营理念和国外先进的分销手段、营销网络和服务手段为目标,适当增加外商投资商业零售企业的数量,有序发展外商投资的商业批发企业、大型连锁商店和配送中心。密切关注外商投资对我省商业发展的影响。二是鼓励外资参与公路、铁路、民航机场、内河、远洋航运综合运输系统建设,提升交通运输业的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连接省内外、国内外的立体交通运输网。
(三)加大基础设施领域利用外资力度,增强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的对外开放是我省对外开放的重点领域。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力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理念,尽快打破垄断,鼓励竞争,全面开放投资,建设运营市场,盘活存量资产,形成项目投资、经营、再投资的良性循环机制,全面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一是积极利用外资加快高速公路、铁路、港口、机场、轨道交通、大型水库、桥梁、隧道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一批城市城镇道路、管网改造、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社会停车场、交通枢纽等城市公用设施建设。二是采取存量折股、增量参股、产权转移、拍卖、使用权出让、经营权转让多种形式,积极吸纳外资推动城市公用事业改革。三是着眼于构筑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鼓励外商积极参与石油、天然气和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利用;鼓励外商在综合利用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风能等新能源电站及煤洁净燃烧技术、超临界高效率电厂等方面进行投资、技术合作。四是鼓励区域性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积极使用国外优惠贷款。进一步加大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领域利用外资力度,政策允许的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以此带动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积极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促进国有企业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
按照对国有经济实行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坚持以开放促进调整改造的原则,积极吸引国外投资者以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促进国有企业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推动国企与世界先进技术、管理经营模式的快速对接,增强适应市场的能力。一是积极推动跨国公司以收购、兼并、控股、参股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使其做大做强。引导并购向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方向发展,努力实现大规模聚集和优化组合资源的目的,提高我省利用外资的集约化程度。二是鼓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和资产质量好、主业突出、有持续盈利的重点企业,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向外国投资者出售国有产权,转让和置换国有股权等。三是积极探索盘活国有资产的有效形式,引导外资以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按国际通行规则收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不良债权、股权,并对其拥有的国有资产进行重组与处置。四是大力推进境外上市和项目融资方式的利用外资,拓宽国企利用外资的渠道,提高其经营与管理的国际化水平。
(五)把引资与“引智”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建立更加开放的自主创新体系
坚持以我为主,充分使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过合资合作、引进技术后的消化吸收,大力提高我省的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一是紧紧把握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大规模吸收国际高技术产业向我省投资,鼓励外商尤其是大型跨国公司把更高技术水平、更高附加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省,鼓励和吸引跨国公司来我省设立生产制造基地、配套基地、服务外包基地、培训基地,发挥技术溢出效应,促进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二是发挥政府的战略导向、综合协调作用。鼓励通过组建合资、合作、联合制造等方式向我省转移先进技术。促进省内企业与外资企业的技术交流,积极推进重大高技术领域的中外合资合作。三是研究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以优良的投资环境、优厚的生活待遇吸引境外优秀技术人才和企业管理人才到我省创业。实行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才创业的积极性。
(六)优化利用外资的空间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以各地的综合优势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为依据,进一步优化利用外资的空间布局,加快东部沿海地区的外资结构优化升级,努力实现北部和南部地区利用外资有一个大的跨越。
东部沿海地区作为我省利用外资的重点地区,要在注重集约利用土地的基础上,继续发挥经济外向度高和资金、人才、区位、配套能力等多方面的优势,大力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率先实现利用外资由“量”到“质”的转变,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成为全国开放程度最高、发展活力最强、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地区之一。
北部潍坊、东营、滨州等地区要按照“立足鲁北、依托环渤海、面向东北亚、打造充满生机活力的对外开放新平台”的要求,充分利用东部沿海地区的辐射带动功能,发挥靠近沿海地区和产业、交通、文化和科技集成优势,积极承接天津滨海新区建设带来的外向型产业转移,利用外资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源开发和深加工、高新技术、金融、商贸、旅游及有一定基础的装备工业,鼓励外商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鼓励外资参与石油加工、盐化工、机械制造、农产品深加工、纺织、造纸等行业,促进我省新的经济隆起带的形成。
南部地区要依托新亚欧大陆桥,发挥资源、区位和开发潜力大的优势,吸引外资投向资源、物流、农业、生态、旅游等优势产业;鼓励外资参与能源和煤化工基地、优质农产品加工基地和商贸物流基地建设。推动利用外资强化南部开发开放,加快鲁南城市带建设。
(七)高标准规范建设各类开发区,充分发挥开发区利用外资的重要载体作用
充分发挥开发区在我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吸引外资方面的主导作用,科学规划,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把开发区建成外商投资、现代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服务业的聚集区和示范区。一是加强产业规划引导,鼓励关联企业、配套项目向龙头企业所在开发区、工业园区聚集,加快形成规模效益和竞争优势。二是要努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要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和运作方式,向管理要地,向“闲置”要地,向机制要地,向开发整理要地;提高单位面积的投入产出标准,进一步鼓励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对中小项目集中供地。三是在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对开发区给予支持和倾斜,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和招商引资。四是在开发区内主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实施产业对口引进大型跨国公司投资项目,注重利用外资企业技术升级带动招商,注重产业链薄弱环节或空白点的链接招商。五是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区设立出口加工区和物流园区,进一步强化开发区服务功能。力争“十一五”末,省级以上开发区GDP、财政收入、利用外资分别占全省40%、55%、85%,其工业增加值达到7000亿元以上。
(八)继续积极合理有效地使用国外贷款,有效防范外债风险
认真做好国外贷款中长期项目规划,加强贷款项目的组织、筛选工作,使国外贷款的使用能够与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积极借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大力发展城市污水处理、大气污染治理、人力资源开发和扶贫开发等领域;借用外国政府贷款发展环保、卫生、消防、教育和农业产业化等领域。国外优惠贷款要坚持向我省中西部地区倾斜,改善中西部地区投资环境,为中西部地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创造更好的条件。创新利用国外优惠贷款的方式,探索国外优惠贷款通过担保等形式与国内贷款和其它融资方式相结合的有效途径,着力提高贷款使用的质量和效益。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适度扩大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的规模。将外债的各项指标控制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力争使“十一五”期间我省外债余额的增长速度不高于“十五”时期的水平并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
(九)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拓展外资工作的新领域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开展投资,有利于我们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更广泛地参与国际分工合作、避开国际贸易壁垒,带动资本、产品、技术、劳务输出,对于我省突出重点、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增强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对企业境外投资的引导要突出三个方向:一是加快推进境外资源合作开发,努力缓解我省能源和资源紧张的矛盾。鼓励企业在石油、天然气、煤炭、铁矿、铜矿、氧化铝、黄金、天然橡胶、木材等能源和短缺资源领域进行合作开发,鼓励制造业企业把高耗能生产环节向境外能源、资源供给充足的地区转移。二是积极推动利用现有设备和成熟技术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大力开拓国际市场。鼓励纺织服装、机械电子、化工建材、轻工食品、种植养殖、水产品加工等行业的优势企业,贸易先行,投资跟进,利用现有设备和成熟技术,到我国周边和非洲、拉美等国家和地区,建立生产基地、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中心,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带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出口。三是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研发能力的大企业,实施品牌、资本、市场、人才、技术国际化战略,发展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品牌的跨国经营企业。
五、“十一五”期间利用外资的主要对策措施
(一)加强对外商投资的宏观管理
结合我省的总体发展战略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部署,统筹内外资产业发展,进一步强化对外商投资的产业引导和规划,高效率、高质量地利用外资。按照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要求,紧密联系我省实际,研究提出我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政策,合理引导、鼓励外资更多地投向高新技术产业、高加工度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积极促进东部地区外商投资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快外商投资的加工业向中西部地区梯次转移。
努力营造充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除对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重点企业对外方股权实施必要的限制外,逐步取消服务领域对外商投资所在地域、股权、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限制。同时,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强化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维护。在土地使用、税收政策等方面逐步实现内外资统一,改变外商投资的“超国民待遇”的局面,鼓励各类企业在平等的政策环境中竞争、合作。
逐步理顺外商投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利用外资工作的政策制订、协调管理、统计考核、招商宣传等各个环节的部门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外商投资共享网络,合理平衡各区域的外商投资,降低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进一步完善外资准入的市场运行机制,严格贯彻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出台我省的“指导目录”,以有效引导外资投向。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利用,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国内产能明显大于需求、已出现盲目投资的部分行业和项目。引进少占地、低能耗、低排污的生态环保项目,提高外资项目的技术含量。
(二)建立有效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
加快投资促进体系建设。努力推进投资便利化、政策配套化、管理信息化、服务优质化的进程。健全完善利用外资大项目推进机制,一是实行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项目责任制。按照事权划分、项目规模大小确定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跟踪负责项目,省里继续实行重大项目省长分工负责制。二是继续实行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针对项目策划、招商谈判、合作协议、项目核准、企业设立、资金到位、开工建设、投产运营等各个环节,落实相关单位职责,明确责任,提高项目成功率。
改革完善招商引资方式,推进招商引资机制的创新。有针对性地采取专题招商、上门招商、委托招商、代理招商、网络招商等多种形式,提高招商引资实效。加快建立以政府为指导,企业为主体,中介组织为辅助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各市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围绕招商引资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落实目标,落实任务、落实责任。
进一步加大对欧美、香港、台湾的招商引资力度,全面推进大企业与世界500强的合资合作,更多地引进世界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围绕重点大项目,实行产业链招商和产业集群招商,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生产制造基地、配套基地、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地区总部,以促进产业配套和产业集聚。
(三)加快开发区建设和发展
以现有开发区为重点,以优化发展环境、扩大招商引资为突破口,突出抓好体制、管理和科技创新三个关键环节,推动现有开发区建设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积极培育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实现园区经济超常规、高速度、跨越式发展。一是抓好全省开发区总体规划。按照全省“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统筹制订全省开发区总体规划,促进开发区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加强项目引导。开发区建设要与区域产业布局有机结合,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工业项目原则上向开发区集中,开发区以外严格控制工业用地。三是建立统一长效的开发区管理机制。重点抓好开发区的批准设立、规划编制和考核评价,实行统一审批,分类指导,综合考核,动态管理。四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建立融资机制,促进开发区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发园区。五是建立政策促进机制。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已经出台的加快各类园区发展的政策规定,同时逐步建立开发区发展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开发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促进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四)加强对国外贷款和外债的管理与监控
进一步完善对国外优惠贷款的管理。力争利用国外优惠贷款保持一定的规模,加大使用国外优惠贷款机制创新,发挥贷款项目对省内的示范带动作用。优化国外贷款投向,更加突出资源节约和资源保护、生态恢复和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增加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卫生、教育等公益性事业项目的支持。继续改善政府管理部门与转贷机构的工作协调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在贷款比例、配套资金、配套政策等方面对我省中西部地区利用国外优惠贷款给予更多支持。
加强对国外贷款的“借、用、还”全口径管理,推进责、权、利相统一的借用还机制的完善,建立有效的转贷和担保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大债务清偿力度,以确保我省对外信誉。密切跟踪国内外形势,特别是金融市场的波动和偿债能力的变化,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项目法人的汇率风险意识,采取多种金融手段,防范汇率风险。注意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债、境外设立机构外债和我省或有外债的检测与管理,加大对短期外债的调控力度。
(五)落实推动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各项措施
贯彻落实好《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境外投资的规划指导,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境外投资产业指导政策、国别产业导向目录和我省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我省境外投资的产业规划、指导政策和专项行动计划,明确重点领域和地区,搞好国别投资环境评估,指导企业规避风险,成功有效地“走出去”。用足用好国家鼓励境外投资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和援外资金。进一步完善省级鼓励境外投资特别是境外资源合作开发的财政扶持政策。加大对境外投资的金融支持,积极争取进出口银行、开发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我省“走出去”企业的信贷、保险支持,使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出口买方(卖方)信贷、境外投资优惠贷款和技术援助贷款,提供与贷款项目相关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以及国际结算等金融服务。推进境外投资的便利化,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申报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境外投资信息咨询服务网络。加快对人才的培养引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国有、集体、民营、外资等各类所有制企业积极有效地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逐步培育壮大境外投资的经营主体。
(六)营造良好的外商投资环境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外资项目审批制度,改进审批方式,推进电子政务,实行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行政部门的执法行为,做到依法管理、文明执法,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种检查。加强外商投诉受理工作,公正、及时地解决外商投诉的有关事项。健全投资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制度,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及时解决。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加快推进全省大通关电子口岸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服务便捷、运作规范、监管有效。营造舒适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为外商来鲁投资营造“安全、文明、舒适”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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