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年内建22个电动汽车充电桩

    为贯彻国家能源战略,落实节能减排政策,保证未来城市电动汽车充电需要,近日,我市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签订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设置多处“充电站”,共建设22个交流充电桩。
  发展电动汽车,不仅可以推动我市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布局和发展,而且还能促进我市绿色公交走廊示范项目的落实,为促进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在推进蓝色经济区、高端产业聚集区进程中,电动汽车的广泛应用,也将会为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带来新动力。
  山东电力集团规划在省内部分城市投资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目前已与济南、临沂、聊城、泰安、烟台等城市前期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今年将在我市设置多处“充电站”,建设22个交流充电桩,而在2011年至2015年,山东电力集团还将根据我市的实际需求,开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与建设,加大充电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以充分满足我市电动汽车发展的需要。同时,山东电力集团还将专项投资10千伏及以下配网建设与改造,保障充电设施系统的接入。
  我市有关部门将对充电设施站址和线路通道的规划、建设予以大力支持,将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电计划。为促进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我市还将研究出台电动汽车及配套产业扶持政策,为充电站建设运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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