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

    为提升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工作管理水平,提高贷款使用质量,为“十二五”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国家发展改革委于3月17日至18日在广西南宁召开了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工作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李果辉副司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果辉副司长简要回顾了“十一五”全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基本情况,系统地分析了“十二五”时期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十二五”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划重点。“十一五”期间,我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169亿美元,重点投向了农林水、交通能源、节能环保、教育卫生和生态建设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区域协调发展、节能减排、医疗保障、农民增收和稳定就业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实力将不断增强,发展经验更加丰富,我国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已经从单纯的受援国逐步转变为战略合作伙伴,从简单、传统的借贷到进行贷款领域和方式的创新。同时,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我国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需求仍然旺盛。我国“十二五”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划目标是有效利用,稳定规模,优化投向,创新合作形式,进一步提高贷款使用效益,规划重点是更加注重发挥与国际金融机构在贷款合作、知识合作和国际发展合作的作用,贷款领域以农业(含林业、水利)、交通和城建环保为主,更加注重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

  李果辉副司长在讲话中对“十二五”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加强管理,切实提高贷款使用质量和效益。认真做好项目筛选、申报工作,对列入备选规划的项目,适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反映和报告项目准备及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二是统筹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充分利用“引进来”与“走出去”综合优势。综合发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对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的作用。三是不断丰富和深化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专家的沟通,更好地发挥国外贷款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外资司贷款一处刘霞处长通报了2010年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工作情况和2011年工作重点。贷款一处项目负责同志结合《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5年第28号令)等相关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同时还邀请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的专家介绍了国际金融组织内部审批程序。今后,我们将结合会议精神,研究下一阶段我省借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工作重点,争取在贷款规模和领域上实现新的突破。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