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中国现代伦理道德的核心价值

  现代社会在物质方面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在精神方面却屡屡陷入危机。中国如此,在世界范围内也是如此。究其根本原因,是对文化精神的过度解构。

  

  所谓文化精神,其实是文化信念的一种审美性的综合表述。文化信念体系又可分为文化信念和文化信仰两个部分。文化信念,是人们在生活中所自觉遵循的一般生活规范;文化信仰,则是文化信念之中较为重要的,乃至根深蒂固的部分——其区分标准,就看人们是否愿意为之付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代价。

  

  个体的文化信仰与信念体系,构成个体的伦理体系;而由社会所有人或者绝大多数人所达成的“共识性”文化信仰与信念体系,就构成社会伦理体系。这一体系在生活中的具体实践,就是道德。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信仰  道德对于任何社会都不可或缺。“共识”是社会形成的基点,而道德根本上就是对“共识”的坚守与践行。西方世界曾经依靠宗教来守卫社会道德。但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后,宗教信仰已经逐渐转变为对道德本身的信仰,即文化信仰。相比之下,中国文化避免了这一曲折过程。

  

 

  

  中国传统儒家文化所信仰的是“天”——这里的“天”与“道”等中国传统文化概念的基本内涵相同,是“真”、“善”、“美”的化身。

  

  文化信仰的关键在于主观“认信”,即超越理性层面的功利性考量,达到情感层面的共鸣。情感和行为直接关联,一旦人们产生情感上的共鸣,就容易付诸实践。

  

  中国文化中对“天”的“认信”有诸多途径,在学界最流行的是“天人合一”的心性之学,在民间最流行的则是“祖先崇拜”。

  

  中国的心性之学讲究“悟道”,其本质是对于理性知识的感性把握,即理性与感性刹那间的融合。不同个体“悟道”的方式可能各不相同,不过结果都是一样,即对于理念的“认信”、实践与坚守。而是否实践也成为检验人们是否真正“悟道”的“试金石”。

  

  中国传统文化一般认为,只要“悟道”,也就实现了“天人合一”,也就是将个体生命融入到了社会体的生命精神之中。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从自然层面来看,人类每一个体都是生而孤独的。可是当人们拥有了同样的信仰,就能产生一种“以命相托”般的信任感。当然,政治强力、法律契约等也可以将人们聚拢在一起,分工合作。不过,如果没有共同的信仰,这种群体最多只是一台缺乏生命的高级机器。而信仰就如上帝的那一口“生命之气”,赋予群体崭新的社会生命。从这一层面来看,信仰对于一个社会的意义极为重大。

  

  就普通人来说,对“天”的“认信”是从祖先崇拜演变而来。据王国维考察,“‘天’的早期构型与人的身体有关。在殷代卜辞中,‘天’字宛如张手伸腿站立的正面人形,而特别夸大其头部。后来演化为目前的‘天’字。‘天’处于人身之最高位置,这在造字之初就已隐含下了‘至上’的意思。仅从字形角度考虑,‘大头之人型’所表征的恰是‘祖先’。在商代,‘天’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已逝去的祖先的神灵升在‘天’上,仍然保佑和观察着后人的作为。”祖先的“神灵”就是未知的“上天”,所以人们很容易将对于先祖的情感投入到更为抽象的“天”身上,从而产生强烈的“认信”。中国传统文化通过家庭的祖先崇拜扩展至家族的祖先崇拜,然后再扩展至民族的共同祖先崇拜,以此凝聚强烈的民族身份认同与共识。

  

  文化信仰的精神魅力  

 

  理性主义者习惯于从纯粹功利的层面来看待文化信仰,从而将文化信仰等同于法律等其他社会秩序。如此一来,仅仅将信仰看成了一种工具,而没有注意到它独特的精神魅力。

  

  法律、经济、政治等秩序都是理性的产物,归根结底它们所服务的是物质利益。如果仅仅将物质利益视为最高生活原则,那么,最好的结果也就是所谓“功利主义的道德”——以这种道德为最高道德的人,只有在外来力量的约束和管制下才会表现出“道德”。换言之,他们在公众面前可能有“道德”,独处时则并不一定有“道德”;在压力或者利益下可能有“道德”,没有压力或者利益时则可能并不“道德”。

  

  如果将“功利主义的道德”视为最高境界,整个社会就很容易沦为现代精神“荒原”。有人将此形象地描述为:“七情六欲,全凭感觉;功名利禄,牵肠挂肚。然而,这又是一个可怕的世界:没有激情、理想和对未来的展望,没有伟大的献身精神和崇高的追求,只有冷冷的钱在流动,只有孤独的‘我’在徘徊。”飞速发展的中国取得了巨大的物质成就,可不少人却并不快乐,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贺麟曾经如此阐释信仰:“有宗教信仰的人,自己受艰难困苦,相信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所加的特殊折磨训练。因此,不怨天,不尤人,不自沮丧,不陷于消极怀疑。假如自己事业成功、幸福获得时,则相信是天意的潜助,天恩的赐予,常常卑谦为怀,不敢自矜己功。因而养成困苦不怨,成功不居之美德。有宗教信仰的人,自有安身立命之所,不会在人生道上徘徊歧途,莫知所可。”这一阐释非常准确。从他引用孟子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不难看出,他认可儒家文化信仰具有与其他宗教信仰同样的性质。人们在生活中难免有起有落,而具有坚定信仰的人则可以在精神上超越物质世界的成功失败,达至一种恒定的精神愉悦的境界。因此,我们可以说信仰本身就是“圆满”,具有“自立自足”的鲜明特性。

  

  如何获得真实的信仰  

 

  要获得精神的“圆满自足”,则必须拥有真实的信仰。

  

  首先要认识到个体的卑微,并由此产生对于未知世界的“敬畏”。缺乏这种敬畏,就很难在宏观层面放弃个人中心以及个体利益至上的执拗,从而难以获得真实的信仰。德国哲学家康德曾说:“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加以思索,他们就愈使心灵充满始终新鲜不断增长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孔子也强调要“畏天命”,可见他对未知世界的敬畏之情。

  

  其次,任何真实的信仰必然来自个体的自主“认信”。从人性上来讲,个体是自由的。我们可以控制一个人的身体,却永远不可能真正左右一个人的精神自由;一个人可以欺骗所有人,却永远无法欺骗自己。正因为如此,只有个体的自主“认信”,才能获得真正的信仰以及由此带来的心理上的真实感和精神圆满感。中国传统文化强调“立诚”,强调“见心明性、直指本心”,其实都隐藏着这层含义。只有通过自由“认信”,一个人才能获得自己的独立人格,才值得他人尊重。

  

  中国社会需要立“信”  

 

  梁启超曾哀叹:“信仰是神圣,信仰在一个人为一个人的元气,在一个社会为一个社会的元气……中国人现在最大的病根就是没有信仰。”梁启超不仅说出了那时中国社会的问题,也说出了现代世界的一些问题。

  

  不过,说我们“没有信仰”也过于夸张。其实,国人在许多方面的信仰还是根深蒂固的。例如,国人对于“家庭”的信仰就从来没有动摇过,即便有些贪官,我们痛斥其社会道德败坏的同时,也不得不承认其对“家庭信仰”的认可。可惜的是,他们的贪欲恰恰损害了他们的“家庭信仰”,这是他们无法逃脱的悲哀。现代中国最大的问题,其实在于多数人未能将对自己、对家庭的信仰,升华到对社会共识的文化信仰。

  

  文化信仰的关键在于“认信”,而“认信”的最基本意义就在于立“信”。有了“信”,个体之间才能彻底信赖并进行沟通,这正是社会形成的基础。可以说,“立信”是人之所以为社会人的根本所在。因此,在所有社会主义现代伦理道德价值观体系之中,“信”无疑是最为根本、最为核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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