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通知》要求,新标准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出台的与城市规模分类相关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等要按照新标准进行相应修订。
旧标准确立于1980年
我国以往的城市规模划型标准确立于1980年。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当时的特大城市的标准是100万人以上。按照这个划线,截至今年,全国特大型城市共有140个。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要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这意味着如果按照旧的标准,这140个城市都将受到限制。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表示,旧标准已经不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
徐林说:“我们这次的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它涉及到农业人口的大规模转移。我们城镇化规划里提出,到2020年要使一亿左右的农民工今后在城镇落户;要使一亿左右的目前居住在各类城镇的棚户区或者城中村的人,要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通过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使得一亿左右的人能够在中西部地区就近转移,实现城镇化。如果我们按照原来那个标准,对所有一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都要严格控制规模,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调整后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七档,小型、中等、大型、特大型和超大型城市的人口划线分别为20万、50万、100万、500万和1000万。按照新的标准,人口数量超过特大城市标准,也就是超过500万的城市大幅缩减至16个,这些城市将合理控制人口规模。”
徐林表示,新的城市规模标准更易体现规模经济的优势,“有很多研究表明,大概是两百万到五百万之间的城市是最符合规模经济的,就是从效率的角度来说,可能是最合理的。”
超大城市建设标准或调整
新标准还增设了超大城市。中山大学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教授魏清泉对南都记者表示,过去我国城市主要划分为大中小三类,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目前这种三级划分方式与我国城市发展明显脱节。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越来越多,1000万人口的城市在国际上都很少,在国外这么多人口已经可以是一个国家了。“城市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像这种超过1000万人口的超级城市只能是发展水平达到国际化水准才能生存下来,比如北京、上海、广州这类城市。这类城市对城市建设要求也很高,但是以前我国对大中小城市建设的标准区别不大。现在把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单独划分出来,有利于更好的建设。”
魏清泉认为,未来超大城市建设的标准可能会有调整,比如城市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