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

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强化创新发展优势,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切实降低准入门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调结构、补短板,促进重点领域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实施意见》要求,实行统一市场准入,破除市场壁垒,创造平等投资机会;创新投资运营机制,合理确定社会资本进入方式、运营模式和保障措施,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创新融资方式,加强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丰富社会资本的融资方式和渠道;强化政府投资引导,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

《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生态环保、农业和水利、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设施、能源设施、信息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七大重点领域的投资运营市场化。生态环保领域。推进生态建设主体多元化,采取市场化运作、公司化承载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生态建设项目;推动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大力推进第三方污染治理,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和水利领域。培育农业、水利工程多元化投资主体,除按规定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的工程项目外,其他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保障农业、水利工程投资合理收益,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的农业水利项目,与国有、集体投资项目享有同等政策。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改革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全面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向企业化管理模式转变;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公共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交通领域。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市域内铁路线路规划,积极推进中韩海铁国际联运,开展荣成至青岛沿海城际铁路前期工作,启动东部滨海新城轨道交通规划研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完善公路投融资模式,市域内符合条件的普通公路基础设施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运、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设施领域。支持社会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形式,参与油气管网、城市配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原油和成品油商业储备库等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电力及电务服务领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核电设备研制和核电服务领域。信息基础设施领域。鼓励电信业进一步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宽带接入网络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站机房、通信塔等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服务,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社会事业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实施意见》强调,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对社会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政府可根据实际给予支持。改进政府资金使用方式,同等条件下,政府投资可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担保补贴、股权投资、资本金注入等多种方式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项目。建立重点领域引入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储备库,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将项目立项及建设审批环节纳入绿色通道,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同时,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纠纷解决和风险防范机制,明确社会资本退出路径,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安全运营,维护社会资本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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