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2015年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情况

2015年,在省、市发改委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济南市市中区紧紧抓住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机遇,坚持科学发展、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优化提升,全力打造山东新金融产业园,实现试点区域科学、创新、特色发展。

一、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服务业发展情况

(一)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园区服务业产业发展总量进一步扩大,园区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79.7亿元,同比增长27.7%;其中,金融、商贸、信息、文化、商务等重点行业预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28.6亿元、174.5亿元、89.6亿元、27.7亿元、14.6亿元。2015年,园区金融业完成增加值215亿元,同比增长18.4%,“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6.1%;占全区实现GDP的28.6%,比“十二五”初提高7.3个百分点;金融业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8.77亿元,占全区的31%,比“十二五”初提高10个百分点。

(二)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截止2015年底,园区金融机构及各类营业网点打造300多家,济南市的4家外资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东亚银行、恒生银行)均落户该区域,辖区银行总部及区域总部20家,占全市(33家)的61%;保险公司区域总部32家,占全市(76家)的42%。“十二五期间,先后成立了龙信小额贷款、邦信小额贷款等6家小额贷款公司,山东泉源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等9家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济南东灏圣金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金融组织机构不断健全,金融服务功能不断完善。

(三)楼宇经济集聚发展。发展楼宇经济是园区潜力所在、优势所在,也是大势所趋、发展所需。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注重塑造楼宇品牌,提升入驻企业层次和质量,打造形成绿地普利中心、山东商会大厦、润华国际财富中心等一批特色商务楼宇,阿里巴巴集团山东一达通公司、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等一批世界500强企业和总部企业相继落户,楼宇集聚度、关联度、创新度进一步提升。

二、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发挥自身优势条件,推进园区优化提升。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作为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重要组成部分,遵循国内外金融集聚区建设发展规律,以区委文件(市中发〔2015〕14号)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济南金融商务中心区优化提升的意见》,发挥城市中心区高端综合功能,将园区优化提升与老城改造更新相结合,科学规划布局,通过重点片区改造拉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强市容环境打造,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园区整体形象和功能品质。

(二)坚持规划引导,明确园区发展定位。“十三五”时期,是园区加快推进改革创新、实现转型创新跨越发展的强力攻坚期,是提升园区综合实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突破期。我们以推进园区改革创新的出发点,开展专题调研活动,走访园区内办事处和重点企业,咨询有关专家,研究制定《济南市中金融商务区2015年-2020年发展规划(草案)》,确定了“一核四区、一轴五线”的空间布局,形成以金融产业为龙头,以现代商贸、信息通讯、文化休闲、商务服务为产业支撑,以金融商务、商埠文化、创意休闲为特色,以产城融合为导向的发展格局,走规范化、规模化、品质化的现代服务业发展道路。

(三)紧抓金融改革机遇,创建区域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区。抓住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机遇,积极对接省、市建设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发展战略,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意见》、《关于运用政府引导基金促进股权投资加快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建设山东新金融产业园,创建区域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区,重点引进国家、省、市各级股权投资引导母基金参股的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基金,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区域投融资服务平台,打造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特色金融产业发展高地。

(四)创新企业服务模式,推进新金融产业招商。招商引资是园区建设发展的生命线,在省市发改、金融、财政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创新利用政府渠道拓展招商信息资源,促进产业园新兴金融产业集聚。同时,建立“一站式”服务模式,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帮助意向入驻产业园股权投资企业解决选址、洽谈、注册、合同、装修、入驻、业务开拓等实际问题,力促企业顺利入驻产业园开展业务。中粮期货、中信逸百年资本、上海复星集团、广发合信、深圳创新投资集团等北、上、广、深及香港等地知名机构陆续入驻,管理基金规模超过200亿元。

(五)创新产业园运作模式,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山东新金融产业园运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起草了《山东新金融产业园管理办法(草案)》、《山东新金融产业园企业考核评价办法(草案)》,采取“政府引导参与、市场主体运营、园区管理服务、企业互联共赢”的运作模式,将园区整体可对外租赁物业统筹运营,引进符合产业园发展定位的新金融机构,从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牌照、企业制度健全、治理完善等方面严把企业入驻标准,按照企业营业收入、纳税贡献等方面对企业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实行动态管理,探索实行末位淘汰机制,积极推进企业更新,保持新金融产业园发展活力。

(六)创新产业发展方式,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为推进山东新金融产业园产业集聚,市中区出台了《关于创建区域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区的意见》,设立了亿元规模的区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强化对股权投资产业配套与业务支持。在借鉴上海、杭州、苏州等先进地区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金融产业园发展实际,草拟了《关于推进区域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拟定了促进股权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基金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山东新金融产业园建设发展、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另外,利用3-5号商务公寓楼,引进创新创业主体,对接创业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金融资源,拓展完善投融资产业链条,实现新金融与创新创业良性互动。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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