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四大措施加快培育发展服务业新兴业态

为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的战略性优化调整,提升现代服务业规模、层次、能级和竞争力。中山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加快培育发展服务业新兴业态的实施意见》,通过机制、资金、用地、人才等多项措施力促中山成为珠三角服务业新兴业态发展高地。

机制支持

建立市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库、亿元楼宇重点培育项目库和服务业新兴业态创业孵化园区。设立市服务业新兴业态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创业开办、租置场所、增信融资、市场拓展等。研究组建服务业新兴业态发展研究院,专门开展新兴业态的开发推介、课题研究、统计分析、制定标准等工作,力争在2020年形成1000家以上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

资金扶持

对纳入“市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库”的企业,可享受创业补助、租金补贴、贴息补助、成长补助、“上规”补助、参展补贴和认证补贴等七类资金扶持,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上市上板的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可直接纳入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名录库,享受上述资金扶持政策,其中成长补助上限可达20万元。

用地支持

切实保障服务业新兴业态投资项目的用地指标,由市统筹建设用地规模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联席会议在统筹的45%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利用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内的房产资源从事文化创意、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等新兴业态的企业,在不改变原房屋建筑主体结构,且经改造后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可以直接经营,视为不改变土地用途,规划部门只对建筑物改造进行方案审查。

人才支持

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所需的高端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列入《中山市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对经认定的紧缺适用人才给予入户、子女就学等系列优惠政策。对与高校、科研机构、行业领先企业等组织在市内合作举办有关产品研发、专业资格认证等培训活动的服务业新兴业态企业,全额补助培训场地费用。对与上述机构在市内合作建立服务业新兴业态实训基地且年度实训人数超过500人次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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