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 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秸秆禁烧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以鲁政办发明电〔2016〕54 号文下发通知,对2016年度秸秆禁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明确各级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重点,提出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秸秆禁烧的有关规定,对违法焚烧秸秆的人员依法采取罚款、行政拘留等措施,形成处置焚烧秸秆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坚持“堵”“疏”结合,加快推进秸秆资源化高效利用,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的资金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大力推广秸秆多元化利用技术,积极探索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模式,建立秸秆收集储运体系,鼓励和扶持相关产业;要求各级政府要通过主流媒体,及时通报秸秆焚烧火点情况,切实形成舆论压力。通过全方位、多路径的宣传工作,努力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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