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功发行全国首单银行间市场“双创债”,解决中小企业规模小、评级难、抵押资产少造成的难以独立发债的难题,在全国首次实现利用银行间市场资金直接支持双创企业,拓宽了双创企业和载体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开辟了创新创业融资新路径。
一、融资难是长期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痼疾”
目前,处于成长期的双创企业存在较强的融资需求,但因企业规模较小、缺少资产抵押,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等难题。2016年3月,证监会启动交易所市场“双创债”试点,主要面对创新创业公司和创业投资公司,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双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但是交易所市场发行的“双创债”的一些“先天缺陷”,使双创企业独立发债依然面临很大困难:一是创新创业公司多为轻资产公司,如果企业进行评级,难以取得较高评级。虽然“双创债”不强制要求评级,但是未评级的债项较难获得投资者的认可,导致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高、融资过程中谈判能力较弱;二是“双创债”支持设置转股条款,但是由于中小科技型公司的股权较难获得广泛被认可的公允定价,且公司因实施转股造成股权结构变化对其发行上市的实质性影响有待进一步明确,发行设置转股条款的“双创债”也面临一定的困难;三是目前专门投资于“双创债”的专项基金或产业投资基金规模有待扩大,相关配套支持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银行间市场“双创债”模式开辟金融机构支持双创企业新路径
2017年5月,成都市高新区以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首次在中国人民银行下属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双创债”,注册规模10亿元。首期发行金额5亿元,期限5年,发行利率5.6%。
一是首创资金来源。成都市高新区发行“双创债”是银行间市场首次直接支持地区双创工作,打开了银行间市场资金进入双创企业的渠道,金融资本与实体双创企业进行了对接,对推动成都市高新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助力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资金用途灵活。成都市高新区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创新性地允许将募集资金通过委托贷款或股权投资的形式支持成都市高新区双创企业发展,可以投贷联动的方式对双创企业进行政策性投资扶持,有效地将金融体系的资金导入实体经济,加强了创新资源供给。
三是优化发债主体。沪、深交易所市场试点的“双创债”均以双创企业为发债主体,由于双创企业经营风险高、信用评级低、发行规模小,难以大规模推广。成都市高新区首单银行间市场“双创债”发债主体选择信用等级较高、园区经济发展态势良好、长期支持“双创”企业融资的园区开发平台,有效调动市场积极性,降低债券发行成本。同时,发挥园区经营企业引领辐射作用,探索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的新路径,依托资金输入,吸引众多双创企业成为创新共同体,促使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区域形成优势互补、相互服务、利益共享的产业生态。
四是创新风控手段。成都市高新区“双创债”发行拟建设的双创载体与拟支持的双创企业均需申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并向投资者公开,由市场来判断相关投资是否合理,风险是否可控,成都市高新区对企业培育和产业扶持的投入方式进一步实现了市场化、金融化和杠杆化。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通过开立资金监管专户、增加专项信息披露等方式,严格管理募集资金投向,提高用款情况透明度,确保专款专用,精准支持双创企业发展,实现“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
五是规范平台融资。财政部等六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和《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 号),对地方政府及其平台融资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在新形势下,成都市高新区按商业化原则履行相关程序,依法合规用“双创债”开展市场化融资,既贯彻落实了中央精神,又有力支持了地方实体经济发展。
三、银行间市场“双创债”模式在推动金融机构支持双创企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2017年底,成都市高新区合计发行“双创债”7.5亿元,除用于支持双创载体建设外,计划投入1亿元用于支持双创企业发展。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孵化园及生物医药创新孵化园2018 年上半年竣工投入使用,为成都市高新区提供近80万平方米的双创载体,为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和生物医药研发企业提供全方位孵化支持。同时,通过高投集团利用“双创债”募集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已完成对中科大旗等7个双创企业投资4244.5万元,后续拟投双创项目涵盖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互联网软件开发、节能环保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双创企业健康发展有效解决资金问题。
截至2017年底,四川省辖内先后有成都高投集团、自贡高投集团累计发行3期双创债券13.5亿元。另外,天府新区、成都双流区以及德阳、泸州等4家企业双创债券注册资料已经上报交易商协会,预计注册金额为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