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步开展2021年度市县两级重点项目筛选储备工作的通知

鲁发改重点〔2020〕1395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同步开展2021年度市县两级重点项目筛选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发挥好重点项目在扩大有效投资中的作用,促进我省高质量发展,现就2021年市县两级重点项目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抓紧开展项目筛选储备。合理衔接省级重大项目筛选工作进度和项目筛选标准,同步开展2021年度市县两级重点项目筛选储备工作。尽快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筛选标准。对符合八大发展战略、“十强”优势产业集群、“四新经济”等发展方向和要求的项目优先纳入。严格把好项目关口,守好环境保护、土地资源、能耗煤耗、水耗门槛、安全生产“五条底线”,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低水平重复建设、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严格控制不予支持。

二、尽快形成项目清单。提前谋划、压茬进行,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待省级重点项目名单确定后,尽快按程序形成市县两级重点项目清单,三级清单项目不得重复。请各市发展改革委按附表要求统一汇总市县两级清单,并于2021年1月31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三、完善项目管理体系。参照省级重大项目管理体系和有关标准,健全市县(区、市)两级重点项目调度管理体系,推动市县重点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按项目实施阶段区别实施类和储备类,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季度动态调整机制,促进要素资源向优质项目集聚。

四、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建立重点项目审批核准快速通道,细化建设方案,精准突破制约因素。储备类项目加快完善配套设施,推动规划、用地、建设、环评、能评等前期工作,尽早达到开工条件。建设类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处 李晓兵;联系电话:0531-86191775,19906372918。

 

附件:2021年度市、县(区市)重点项目清单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















2021年度市、县(区市)重点项目清单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隶属区县

项目类别

建设

起止

年限

实际

开工

时间

建设阶段

产业分类

主要

建设

内容

总投资(万元)

至2020

年底累计

完成投资(万元)

2021年

计划投资(万元)

当年累计完成投资(万元)

项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1.项目类别:分为市重点、县重点;

2.建设阶段:分续建、新开工、储备;

3.产业分类:按基础设施类、创新平台类、民生类、产业类,其中产业类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智慧海洋、医养健康、绿色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等十强产业。

4.主要建设内容:描述项目占地规模和建设内容,如“项目占地*亩,建设厂房*平方米,新上生产线*条,新上设备*台套等”。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各县(区、市)发展改革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印发

 









信息来源: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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