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海市区管道天然气输配成本的监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我们于2020年3月2日至4月28日对威海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输配成本进行了监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本次对威海港华燃气有限公司2017年-2019年三年的市区管道天然气输配成本进行了监审。

  二、成本监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8号);

 (三)《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7号);

 (四)《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规〔2016〕2142号);

 (五)《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

 (六)《山东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

 (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三、成本监审程序

 (一)受理。经初审合格,于2020年3月2日送达了《关于对威海市管道天然气输配成本实施监审的通知》(威发改成监通〔2020〕1号)。

 (二)制定监审工作方案。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相关要求,结合被监审单位特点,确定了工作方案和所需资料清单。

 (三)成立监审工作组。成立成本监审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孙雪莹、李君。

 (四)进行实地监审。监审组对威海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调查。审核财务相关资料,与财务人员了解详细情况。

 (五)审核、核算定价成本。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对被监审单位各项成本数据进行审核、归集、核算,确定了被监审单位的管道燃气输配成本。

 (六)集体讨论。监审工作组对具体核增、核减意见进行集体讨论,形成初步结论。

 (七)征求意见。初步结论形成后向被监审单位发送了监审结论初步意见告知书,征求其意见。

 (八)出具成本监审报告。经领导审核同意后,出具成本监审报告。

  四、经营者基本情况

  威海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是由威海市煤气总公司与香港中华煤气(威海)有限公司组建的合资公司。公司位于威海市青岛中路69号,主要负责威海市天然气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经营区包括威海市环翠区、高区、经区、环翠旅游度假区、文登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成市、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截至目前,拥有民用户38多万户、工商业用户达1700多户、年供气量1.7亿方、燃气管线1500多公里。

  被监审单位法人代表:尹德春

  联系人:颜琳琳

  联系电话:5315709

  五、经营者成本审核情况

 (一)定价成本核算方法

  本次审核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构成。

  生产成本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合理费用支出。期间费用是指企业经营者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1、固定资产折旧

  根据《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规定,固定资产折旧采取年限平均法,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分类确定,折旧年限按照固定资产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天然气管网按照30年折旧期折旧,残值率按10%确定。

  2、业务招待费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企业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定价成本,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 5‰。

  3、非货币性福利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规定,非货币性福利不计入定价成本。

  4、按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剔除与本区经营无关的成本,分摊公共费用。

 (二)定价成本核增核减情况

  本次成本监审遵循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原则,采用了全面监审与重点审核的方法,对威海港华燃气有限公司2017年-2019年管道天然气输配成本进行了监审,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管道天然气输配成本调整情况:

  1、制造费用:福利费核减29196元;管网折旧费核增3463411.07元。

  2、销售费用核减28263035.71元。

  3、管理费用核减4324777.92元。

  4、财务费用核增1995529.87元。

  2018年管道天然气输配成本调整情况:

  1、制造费用:福利费核减23917元;管网折旧费核增3737086.77元。

  2、销售费用核减29462114.76元。

  3、管理费用核减2557657.20元。

  4、财务费用核增377352.89元。

  2019年管道天然气输配成本调整情况:

  1、制造费用:福利费核减23750元;管网折旧费核增4664152.90元。

  2、销售费用核减29644968.72元。

  3、管理费用核减1988982.78元。

  4、财务费用核增797479.58元。

  六、成本审核结论

  威海港华燃气有限公司2017年-2019年管道天然气三年平均单位输配成本为0.50元/立方米(不含气源损耗)。

  由于部分资产难以严格界定是否与供气有关,仅对能够明确区分的进行了划分,简单测算威海市区与供气有关的有效资产额为469664271.87 元。

  七、定价总成本核定表

被监审单位

威海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2017年

监审项目

管道天然气输配成本

单位:元

成本项目

项目名称

报告成本

核定成本

核增核减

制造费用

7308914.28 

10,743,129.35

3,434,215.07

销售费用

51,892,133.40

23,629,097.69

-28,263,035.71

管理费用

13,318,845.45

8,994,067.53

-4,324,777.92

财务费用

-5,176,268.60

-3,180,738.73

1,995,529.87


合计

67,343624.53 

40,185,555.84

-27,158,068.69

被监审单位

威海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2018年

监审项目

管道天然气输配成本

单位:元

成本项目

项目名称

报告成本

核定成本

核增核减

制造费用

8,716,587.87

12,429,757.64

3,713,169.77

销售费用

57,068,607.09

27,606,492.33

-29,462,114.76

管理费用

12,470,727.53

9,913,070.33

-2,557,657.20

财务费用

-1,380,243.31

-1,002,890.42

377,352.89


合计

76,875,679.18

48,946,429.88

-27,929,249.30

被监审单位

威海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2019年

监审项目

管道天然气输配成本

单位:元

成本项目

项目名称

报告成本

核定成本

核增核减

制造费用

9,271,649.64

13,912,052.54

4,640,402.90

销售费用

59,162,552.72

29,517,584.00

-29,644,968.72

管理费用

11,674,997.37

9,686,014.59

-1,988,982.78

财务费用

-2,039,126.22

-1,241,646.64

797,479.58


合计

78,070,073.51

51,874,004.49

-26,196,069.02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报告是根据威海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财务资料做出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被监审单位负责。

 (二)本监审结论仅供定价机关定价使用,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

 (三)本监审机构及参与本次监审的工作人员与被监审单位无利益关系。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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