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发改发[2021]324号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司法局,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社会工作部,南海新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8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