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2021年10月9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1年10月9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45元和330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品   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元/升

合同约定

配送的

合同未约定

配送的

VI(A)

汽     油

89号

6.78

8785

8740

92号

7.30

9330

9282

95号

7.83

9875

9824

VI

柴     油

0号

6.96

7770

7730

+5号

6.82

7609

7569

+10号

6.68

7447

7408

-10号

7.50

8254

8211

-20号

7.86

8658

8613

-35号

8.14

8981

8934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国标VI准品)价格分别为每吨8345元和7330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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