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部署
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听取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情况汇报;审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力实施宏观政策,推动我国经济恢复取得明显成效,经济运行开局良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会议指出,要辩证看待一季度经济数据,当前经济恢复不均衡、基础不稳固。要用好稳增长压力较小的窗口期,推动经济稳中向好,凝神聚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通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堵点,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会议要求,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要精准实施宏观政策,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不急转弯,把握好时度效,固本培元,稳定预期,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使经济在恢复中达到更高水平均衡。积极的财政政策要落实落细,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发挥对优化经济结构的撬动作用。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强化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会议强调,要引领产业优化升级,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积极发展工业互联网,加快产业数字化。要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发展新能源。要促进国内需求加快恢复,促进制造业投资和民间投资尽快恢复,做好国家重大项目用地等要素保障,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以城乡居民收入普遍增长支撑内需持续扩大。要推进改革开放,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建设各类高水平开放平台,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要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建立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要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监管,促进公平竞争。要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乡村振兴中持续改善脱贫人口生活,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要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抓好疫苗接种,推进疫情国际联防联控。
会议指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近年来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对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深入分析,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会议强调,要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优化调整农村用地布局,确定各地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要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对在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要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要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要加强调查成果共享应用,在此基础上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并进一步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深入开展资源国情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资源节约利用意识。
4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创新宏观调控的重大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去年中央财政下达直达资金1.7万亿元,对市县基层实施减税降费发挥了“雪中送炭”作用,为稳住经济基本盘提供了重要支撑。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今年将直达机制常态化,与去年直达资金全部为增量资金不同,今年主要为存量资金,通过改革调整资金分配利益格局,把中央财政民生补助各项资金整体纳入直达范围,资金总量达2.8万亿元。目前中央财政已下达直达资金2.6万亿元,其中超过2.2万亿元已下达到资金使用单位。下一步,一要突出直达资金使用重点。着眼促进经济稳中加固,将直达资金作为冲抵部分阶段性政策“退坡”影响的重要措施之一,继续主要用于支持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让资金流向群众希望、企业期盼的方向和领域以及基层保工资保运转,集中更多财力加大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的投入,支持农田水利建设。二要督促地方做好剩余直达资金下达和使用,保障相关政策及时落地生效。引导地方在中央直达资金基础上,因地制宜扩大地方财政资金直达范围。省级政府要继续当“过路财神”、不当“甩手掌柜”,把更多财力下沉,增强基层抓政策落实的能力。三要严格直达资金监管。财政、审计及相关部门都要加强监督,动态跟踪地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对相关地方和责任人要视情通报约谈,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彻查一起、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直达资金用在刀刃上,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实效。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草案强化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在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同时,进一步明确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草案细化土地征收程序,设立征收土地预公告制度,规范征收补偿,规定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草案明确保障农民合理宅基地需求,规范宅基地管理,强调保障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草案还细化土地督察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建立动态巡查等机制,并加大对破坏耕地、非法占地、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增加了对耕地“非粮化”的处罚规定。
4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流通畅通和农民收入、农村消费双提升;确定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更大便利创业创新,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部署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改善县域消费环境、促进农村消费,是拉动内需、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潜力巨大。一要把县域作为统筹农村商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支持改造提升县城商业设施,促进县乡村商业网络连锁化。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的商贸中心。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二要鼓励企业开发适合农民需要的产品和服务。支持乡村民宿、休闲农业等发展,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三要加快推进农产品品质提升和标准化生产,支持建设产地专业市场,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促进农户与市场有效对接。发展农资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统一配送。因地制宜发展冷藏保鲜、加工等服务。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四要完善对县域商业设施建设的用地、金融等政策支持。将县域商业设施、农产品产地流通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投入保障范围,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给予快捷通行、车辆通行费用减免等支持。五要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行为。会议强调,要抓紧清理各领域不合理规定,严禁乱罚款。
会议指出,要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大激发创新动力和活力。会议确定,一是进一步压缩商标、专利审查周期。今年底前将一般情形商标注册周期由8个月压缩至7个月。推进专利优先审查和质押登记电子申请全程网办,推行商标电子注册证和专利电子证书,明显压缩发明专利和电子申请的商标变更续展审查周期。在商标和专利质押登记、专业代理机构执业许可等审批中推行告知承诺制。二是促进提高知识产权质量。纠正片面追求数量的倾向,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量作为享受奖励或资质资格评定政策的主要条件,全面取消对商标和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和奖励,着力营造潜心研究氛围,促进多出基础性、原创性成果。三是在确保数据安全基础上,开放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助力企业研发创新。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依法打击违法违规代理和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近期全球疫情形势出现新的复杂严峻情况,针对“五一”假期期间人员密集出行,会议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完善举措,指导各地各部门强化责任,借鉴之前行之有效做法,毫不放松抓好假期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方式,防止景区等场所人员过度集中。同时,各地要切实加强交通、生产等各领域安全工作。
二、专项改革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但仍然存在一些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意见》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六稳”、“六保”,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清理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限制,实施更加有效监管,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以务实管用的政策和改革举措,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推动优化就业环境、进一步推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进一步推动扩大有效投资、进一步推动激发消费潜力、进一步推动稳外贸稳外资、进一步推动优化民生服务和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七个方面政策措施。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4省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在支持北京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的同时,将天津、上海、海南、重庆4省市纳入试点,有利于形成“1+N”的试点格局,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试点方案对标国际先进贸易投资规则,结合4省市定位,明确了共计203项试点任务。在产业开放方面,支持设立外商独资财务公司、允许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相关出境游业务,探索取消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等。在区域发展方面,在京津冀共建产业园区和科技成果转化联盟、实行环渤海深水港口锚地共享共用,在上海的虹桥商务区提供跨境发债、跨境并购服务等。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试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放中资邮轮、国际客轮运输相关业务的许可权限等。在政策和要素保障方面,对相关领域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行“报备即批准”,探索推荐制人才引进模式等。
4月25日,农业农村部在安徽小岗村召开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暨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工作会议。会议强调,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5周年,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树立和践行“三农”工作的大历史观,准确把握农村改革的历史逻辑和历史方位,系统谋划推动新发展阶段农村改革,健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体制机制,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
会议指出,“三农”工作重心已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务必用好农村改革这个法宝,清除制约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务必坚持把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作为新发展阶段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三者不动不变的基础上,通过两个“三权分置”改革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建设,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多变。务必始终坚持农村改革的正确方向,多算政治账、长远账,坚守农村改革底线,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务必始终保持历史耐心,把握好时度效,战略上积极进取,战术上稳扎稳打,确保农村改革扎实推进、行稳致远。
三、地方改革
近日,江西省出台《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更好地发挥科技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江西省将在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管理科学类项目、高端领军人才培育项目、高层次和急需紧缺海外人才引进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及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国家科技奖后备培育项目等六类项目中开展“包干制”改革试点。在经费用途包干方面,经费支出在原定科目内不设定具体比例限制,与项目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据实开支。参与项目的编制外临时人员的工资性支出、退休返聘人员费用可在项目劳务费中列支。在经费使用包干方面,强化项目负责人责任制,赋予项目负责人经费支配权,全面落实项目负责人经费使用直接责任,项目验收(结题)前项目经费决算表报项目承担单位职能部门审核、备案管理。
近日,四川省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1年底,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支付方式、药械集采、基金监管、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改革任务,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四川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将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任务,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实现。《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分类保障职工和城乡居民,待遇与缴费挂钩。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
4月19日,上海市杨浦区、江苏苏州高新区、浙江省台州市、安徽省亳州市开展四地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线上签约。四地企业和群众,可以在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就近办理企业设立、职工参保登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等“跨省通办”高频事项业务。
去年10月,上海市杨浦区和浙江省台州市启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在此基础上,苏州高新区和亳州市积极加入,四地确定了《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协议》,依托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窗通办”系统,打造“标准统一、相互授权、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三省一市“跨省通办”新模式,实现四地政务服务协同联动发展。目前,四地就梳理事项清单、明确业务标准、制定办理流程、设置通办窗口、建立授权信任机制、畅通邮政寄递渠道等6个方面,确定了合作内容,围绕市场监管、社保、医疗、档案查询等重点领域,形成了首批共计72项通办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