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威海市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签订工作正式完成,标志着威海市在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多频次、小额度政府采购活动的探索中再上新台阶。
此次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具有三大特点:一是征集人为集中采购机构,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依照《威海市财政局关于机动车保险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管理的通知》,结合项目实际,作为本项目征集人,开展项目需求调研,负责征集程序和订立框架协议。二是跨层级联合采购。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集中采购机制的通知》(鲁财〔2020〕40号)文件精神,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结合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特点主动与市直及各区市有关部门对接,通过沟通确定以威海市市本级为基础,与荣成市、高区、经区、临港区等区(市)实施跨层级联合采购,扩大标的规模,降低采购成本。三是全流程电子化。第一阶段,依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从项目立项、征集文件发布、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到项目开评标、入围结果公告发布、框架协议签订全流程实现电子化;第二阶段,按照框架协议约定将入围供应商纳入“齐鲁云采-威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以下简称商城)管理,各级预算采购单位通过商城开展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工作。通过两阶段全流程电子化,将“零跑腿、不见面”的理念贯穿始终,提升交易主体参与交易活动的便利性。
目前,征集入围的14家供应商已全部入驻商城,预算单位可根据入围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择优直接选定服务企业。下一步,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按照《办法》规定,积极做好供应商管理等工作,并以此项目为契机,全面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项目绩效,努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阳光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