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针对疫情期间我市部分建设工程项目评标专家无法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足的情况,经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专家抽取工作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原则上,所有专家均需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从山东省公共资源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系统中抽取。
2.根据《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21〕628号)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招标人在山东省公共资源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系统抽取专家不足人数,由招标人依法确定。
3.招标人在开标前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自行组建专家情况说明,并在项目开标时终止项目抽取,解密专家名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见证。
4.市疫情防控解除后,此通知相关措施自动终止。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