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经验——山东省新时期以工代赈工作指引(第二期)

编者按:2022年10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16部门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改农经2022〕878号),部署在实施重点工程项目时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充分发挥“赈”的作用。为指导各市更好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现编印工作专刊,及时通报各方面工作进展情况,遴选推介各市县各部门典型做法经验。本次刊发青岛市实施差异化评价推进以工代赈工作整体协同的经验做法,供各市学习借鉴。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3512

 

 

 

青岛市实施差异化评价

推进全市以工代赈工作整体协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关于以工代赈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综合评价“指挥棒”作用,推动以工代赈工作“赈”出实效,青岛市制定实施以工代赈工作成效综合评价办法,结合区市实际实施差异化、精细化评价,促进工作扩面提标。

一是细化评价对象分类,促进城乡一体推进。为适应以工代赈政策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到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这一转向,评价办法将政策实施区域从涉农区市同步拓展到全市,并根据全市城市建成区和涉农生产生活区域分布情况,将评价对象区分为市内三区和涉农区市个类别,在保持整体工作量化均衡基础上,市内三区主要着力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涉农区市则兼顾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增强全市以工代赈工作推进的整体性、协调性。

二是规范评价体系标准,突出奖惩双向引导。针对两类评价对象分别建立相适用的评价指标体系,除组织领导情况、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情况、奖惩情况等通用评价内容外,对涉农区市还设置在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情况,使市内三区和涉农区市评价指标分别具体到10项和13项。两类评价对象均采用百分制,每项指标根据实际,实行加分、减分或“一票否决”等评价机制,鼓励引导区市和项目单位聚焦项目建设关键环节,推广实施以工代赈争取出成效、出经验、出亮点,同时杜绝劳务报酬发放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不合格,及媒体曝光出现负面舆情等问题,提升工作开展的系统性、综合性。

三是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推进全市上下联动。全市以工代赈工作成效综合评价每年开展一次,年初由10个区市、17个协调机制成员部门共同会商,印发实施年度适用以工代赈项目清单;年度内由各区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级协调机制部门,抓好用工、培训、报酬发放等工作落实;年末组织各区市开展自评、以抽查检查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方式进行核查评估,以及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综合评价等步骤,对两类评价对象分别据实评为“好”“较好”“一般”“较差”等次。评价结果通报青岛市以工代赈协调机制17个成员单位、各区市发展改革局,同时抄送各区市政府。对行动积极、成效明显的区市,予以通报表扬,协调媒体宣传推介经验做法和成效,择优向国家、省发展改革委推荐交流典型案例,推动形成各级关注重视、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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