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威海公办特色高中学费标准的复函

WHCR-2024-0030001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威海公办特色高中学费标准的复函

威发改发[2024]113号

市教育局:

  《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商请调整特色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函》(威教函字〔2024〕3号)收悉。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和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强科培优行动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教基字〔202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公办特色高中学费标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经省、市评估认定的公办特色高中学费标准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5%,即每生每学期1000元。

  二、公办特色高中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三、学校要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复函自2024年9月1日施行。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4日


政策解读:https://fgw.weihai.gov.cn/art/2024/5/17/art_53888_4574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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