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威海市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4-2025年)》

8月15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威海市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4-2025年)》,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6月26日,经省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了《山东省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4-2025年)》。为抓好我市贯彻落实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威海市持续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4-2025年)》,先后2轮征求了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通过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共包括5方面内容。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治理,纠治一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完善有效运行的监管工作机制提升招标投标服务效能,营造“公平公正、高效便捷、诚信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治理内容。聚焦2023年12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部分乡镇小微工程招标投标项目。重点治理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所有制歧视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执法机制短板弱项和交易服务供给不足5大类、20方面内容。

)治理方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由市直行政监督部门统筹指导本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各区市政府(管委)负责本区市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项目抽查、集中督导、联动监管、系统治理”等方式,持续排查问题、督促整改。项目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项目总数的10%

(四)工作步骤。专项治理从今年7月份开始,持续到明年底结束“动员部署、问题排查、整改提升、总结通报”四个步骤压茬推进。分两轮开展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为第一轮,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第二轮,每轮按三个阶段推进,每轮都对前期工作开展“回头看”,进行总结通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工作要求明确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扎实有序推进、依法处置问题、健全常态机制等5项工作要求。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联动监管,推动治理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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