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粮食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威发改发〔2025〕53号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国网威海供电公司:

现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粮食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2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区市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请于4月30日前将第一批申报企业名单及材料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后续可根据企业申报情况按程序及时审核上报,确保政策红利第一时间惠及企业。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



附件: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粮食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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