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年版)》(威发改发〔2025〕72号),对《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进行了修订,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和过程
2024年12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鲁发改公管〔2024〕1004号),优化调整部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为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我市实际修订了《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交易目录》),征求了各区市、有关部门及部分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会审。4月29日,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发展改革委文件印发,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威政字〔2021〕13号)同时废止。
二、修订内容
《交易目录》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药械采购、资源交易、产权交易、无形资产交易、环境权交易、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国有企业采购等9大类43小类138项公共资源,较省交易目录增加了1项,较我市2021年版交易目录有增有减,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部分。一是较省交易目录,继续保留了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等1个大类。二是较2021年版目录,新增了能源工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余量资源、科技资源、知识产权、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等5小类交易。
(二)删除部分。根据省交易目录,删除了政务信息化工程等1个交易项目,不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按政府采购程序执行。
(三)整合部分。根据省交易目录,将电子工程、机械工程、化工工程等8个工业和信息化工程,整合为“工信部门直接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工程”;将农田水利工程、农田建设工程,整合为“高标准农田工程”;将基础设施的围填海和海岸防护工程、海洋及海岛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整合为“海域、海岛、海岸线修复工程”;将城市道路经营权交易、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出让等7个特许经营权交易,整合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授予”。
(四)修改部分。对交易大类、项目名称、行政监督部门等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或规范表述。比如,将“工程建设项目类”规范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将“景观、园林和绿地工程”修改为“园林绿化工程”,将“市政道路工程”修改为“市政道路(隧道、桥梁)工程”;按照部门职能,将林业工程、林权交易的监管部门改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