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拟定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住宿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所提意见请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5年7月9日前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

  通讯地址:威海市高山街70号威海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邮编:264200);

  联系邮箱:JGGL@wh.shandong.cn;

  联系电话:5231419。

 

  附件:1.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征求意见稿)

           2.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起草说明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

 

 

附件1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征求意见稿)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商请核定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住宿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学生公寓设施设备情况,经研究,现将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8人间每生每学期300元,6人间每生每学期400元。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二、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收费收入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要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复函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

                     2025年  月  日

附件2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为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公办普通高中,拟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招生。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公办高中住宿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拟定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住宿费标准。

  二、政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文件规定。

  三、出台目的

  制定学校住宿费标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四、主要内容

  (一)制定住宿费标准。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8人间每生每学期300元,6人间每生每学期400元。

  (二)规范收费行为。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收入全额缴入财政。学校要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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