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2月全省经济运行情况解读
山东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2026年3月23日
解读:1-2月全省经济稳健开局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挑大梁、奋力开新局,着力推动工业稳产增效,深挖有效投资潜力,全方位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全省经济顶住压力、开局平稳,延续了稳健向好、进中提质良好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平稳增长。
一、工业生产较快增长。1-2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从重点行业看,制造业保持较快增长,增加值增长9.2%,高于全部规上工业1.7个百分点。其中,电气机械、铁路船舶、汽车等行业分别增长19.6%、16.0%、14.8%。全省重点调度的120种工业产品中,有71种保持增长,增长面为59.2%。其中,彩色电视机、家用洗衣机、家用电冰箱等家电产品产量分别增长25.3%、17.1%、15.0%。
二、市场需求稳固向好。消费市场开局平稳。1-2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3%。其中,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6.2%。固定资产投资止跌回稳。1-2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长0.1%。其中,工业投资增长8.8%,增速高于全部投资8.7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8.9%。货物进出口稳中有升。1-2月,全省实现进出口总额5481.3亿元,增长9.9%。其中,出口增长8.6%,进口增长11.8%。
三、产业升级加速推进。工业向高端化稳步迈进。1-2月,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0.7%,高于全部规上工业3.2个百分点。工业机器人、动车组等中高端装备类产品产量分别增长45.3%和31.3%。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4.4%,高于全部投资增速14.3个百分点,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23.6%。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411.3亿元,增长19.3%,高于全部限上零售额增速13.1个百分点。
四、经济活力持续提升。财政金融运行稳健。1-2月,全省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1.0亿元,增长1.3%。其中,税收收入增长2.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1.2亿元,增长0.2%。截至2月末,全省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长8.1%。其中,全省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增长12.3%。民营经济活力迸发。1-2月,新登记民营市场主体20.5万户,其中新登记企业8.4万户。民营企业实现进出口4156.9亿元,增长11.0%,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75.8%,占比提升0.8个百分点。
五、就业物价总体稳定。就业保持平稳,1-2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4.9万人。物价温和上涨,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增长0.5%,其中,2月当月增长1.0%。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8%,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2.9%,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下降0.3%,衣着类价格上涨0.6%,交通通信价格下降2.9%,医疗保健类价格持平。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4)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5)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6)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省财政厅;金融机构信贷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使用外资数据来源于省商务厅;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济南海关和青岛海关;市场主体数据来源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路、水路、港口运输数据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
(7)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数据来源:山东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