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CR-2019-0030007
威发改发[2019]306号
威海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4号)精神,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促进旅游消费,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整合降低刘公岛景区门票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远舰”移至刘公岛,整合后刘公岛景点(含“定远舰”)门票最高价格降至每人次91元,进出岛船票价格保持每人次31元不变,以上合计为每人次122元。你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最高票价的前提下确定淡旺季票价。
二、票价优惠政策
(一)景点票价优惠政策
1、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4米(含1.4米)以下的儿童及幼儿园学童团体,免景点门票。
2、对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现役军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持有“山东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免景点门票。
3、对身高超过1.4米的6周岁-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持有本市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低保人员,景点门票实行半价优惠。
(二)船票优惠政策
1、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及幼儿园学童团体,免进出岛船票。
2、对残疾军人、身高1.2-1.5米(含1.5米)的儿童,进出岛船票实行半价优惠。
三、票价保留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四、潜水艇门票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你公司自主确定。
五、景区应当在售票处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六、本通知自2019年1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9日。《威海市物价局关于降低刘公岛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威价发〔2018〕74号)同时废止。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8日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刘公岛管委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执行<关于调整威海城区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威发改发〔2023〕216号)规定,本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1月12日。
政策解读:/art/2019/10/10/art_53888_2152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