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威发改发[2025]169号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商请核定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住宿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学生公寓设施设备等情况,经研究,现将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8人间每生每学期300元,6人间每生每学期400元。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二、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收费收入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要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复函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威海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7日

政策解读:https://fgw.weihai.gov.cn/art/2025/7/18/art_53888_5659129.html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