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为威海市教育局直属公办普通高中,拟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招生。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公办高中住宿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住宿费标准。
二、政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文件规定。
三、出台目的
制定学校住宿费标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四、主要内容
(一)制定住宿费标准。威海市第二实验高级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8人间每生每学期300元,6人间每生每学期400元。
(二)规范收费行为。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收入全额缴入财政。学校要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执行时间
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六、政策解读科室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联系电话:0631-5231419。
政策文件:https://fgw.weihai.gov.cn/art/2025/7/18/art_53888_5659027.html